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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行业从业人员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发布时间:2013/9/23  来源:南京市职业病防治院  浏览:4054

根据公司施工特点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作业条件,通过对危险源和环境因素的识别,确立了我公司范围内的职业危害,现就对应的控制措施规定如下:

一、 中暑

职业性中暑是在野外高温作业环境下,由于热平衡和水盐代谢紊乱而引起的以中枢神经系统和心血管障碍为主要表现的急性疾病.

主要表现:中暑先兆:在高温作业场所劳动一定时间后,出现头晕、头痛、口渴、多汗、全身疲乏、心悸、注意力不集中、动作不协调等症状,体温正常或有升高。

轻症中暑:除中暑先兆症状加重外,出现面色潮红、大量出汗、脉搏快速等表现,体温升高至38.5以上。

重症中暑:可分为热射病、热痉挛、热衰竭三型。热射病是指在高温环境中突然发病,体温高达40以上,早期大量出汗,可伴有皮肤干热及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热痉挛主要表现为明显的肌痉挛,伴有收缩痛,患者意识清楚,体温一般正常。热衰竭起病迅速,主要表现头痛、头晕、多汗、口渴、恶心、呕吐,继而皮肤湿冷、血压下降、心率紊乱、轻度脱水、体温稍感高或正常。

防治措施:

1、技术措施:合理设计施工工艺过程,隔绝热源,合理布置和疏散热源,加强通风。

2、保健措施: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并创造一个合理、舒适、凉爽的休息环境,

保证高温作业者有充分的休息和睡眠;加强营养,供应合适的清凉饮料;加强个人防护;进行职业健康监护,禁止有高温作业禁忌症的作业者从事高温作业。

3、组织措施:加强领导和管理,认真贯彻执行防暑措施。

4、从业者上岗前应进行体检,在岗期间每年体检一次。凡查出心血管疾病,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消耗系统疾病者应禁止或脱离高温作业。

5、当在高温或烈日下工作一定时间之后,出现头晕、出汗、口渴、恶心、胸闷、心悸、乏力等中暑先兆症状时,应当立即到阴凉处休息,并服防暑药品、清凉饮料及防暑药膳万金油、驱风油,预防病情发展。

6、如果已经发生中暑,应尽快把病人抬到阴凉的地方,解开衣扣和裤带,把上身稍垫高,然后先用温水敷头部及擦全身,后用冰水或井水敷病人头部,或用酒精遍擦全身。同时给病人扇凉,按摩四肢及皮肤,以促进血液的循环,增加散热能力,亦可采取刮痧或针刺疗法急救。

二、急性一氧化碳中毒

一氧化碳(CO)是无色、无味、无臭、无刺激性,从感观上难以鉴别的气体。在生产和生活中含碳化合物燃烧不完全所产生一氧化碳气体,大量吸入一氧化碳气体可发生急性中毒。

主要表现: 最初的症状,可出现头晕、头痛、恶心、呕吐、心悸、乏力、嗜睡等,医学上称为轻度中毒,此时如能及时脱离中毒环境,吸入新鲜空气,症状可迅速缓解。反应迟钝、除头晕、头痛、恶心、呕吐、心悸、乏力、嗜睡外,可出现面色潮红,口唇呈樱红色,脉搏增快,昏迷,瞳孔对光反射、角膜反射及腱反射迟钝,呼吸、血压可发生改变。医学上称为中度中毒,此时如能及时抢救,亦可恢复。

防治措施:

1、从业者上岗前进行体检,在岗期间每年体检一次。凡查出各种中枢神经和周围神经器质性疾病,器质性心血管疾病,应禁止或脱离野外作业。

2、加强宿舍防煤气中毒措施的落实与检查;有条件的项目经理部实行宿舍集中供暖。

3、如果发生轻度中毒,迅速将患者移离中毒现场到达通风处,松开衣领,注意保暧,密切观察意识状态。

4、发生中度、重度中毒者及时送往医院。

三、电光性眼炎

电光性眼炎也称为紫外线眼伤,是由于受到紫外线过度照射所引起的眼结膜、角膜的损伤。在自然界,如高山地区空气稀薄,大气层对紫外线的吸收和散射作用减少,在冰川、雪地、沙漠等眩目耀眼的地区,反射光的紫外线含量增高,也会引起眼部的损害。在施工中,进行电焊或气焊时,由于不戴防护镜或防护面罩,常因电焊时弧光内射出大量的紫外线而引起眼的损伤。

主要表现:是眼受到紫外线照射后,一般6~8小时才发病。这段时部叫潜伏期,因为紫外线作用于角膜、结膜之后,经6~8小时后引起部分上皮细胞坏死脱落。这时症状最严重,最初为异物感,继之眼剧痛,高度眼睑痉挛,怕光、流泪、伴面部烧灼感。病人面部和眼睑红肿,结膜充血水肿,睑裂部位的角膜上皮有点或片状脱落。受到紫外线照射愈久,脱落的上皮愈多。由于角膜上皮的脱落,上皮间的神经末梢暴露,这是眼疼痛的原因,以上症状可持续6~8小时,以后逐渐减轻,2~3天完全恢复。

防治措施:

1、最主要的措施是加强个人防护,高原烈日下工作要佩戴防护镜和加强屏蔽保护,遵守操作规程,电焊时佩戴防护面罩。

2、从业者上岗前应进行体检,在岗期间每年体检一次。凡检查出活动性角膜性疾病,明显的角膜遗留病变患者不宜从事有关的接触紫外线辐射作业。

四、电光性皮炎

职业性电光性皮炎是指在工作中接触人工紫外线光源,如电焊器、碳精灯、水银石英灯等引起的皮肤急性炎症。

主要表现:职业性电光性皮炎一般于照光后数小时内发病,呈急性炎症。皮损局限于被光照的部位,有明显的界限,炎症反应程度与光线强弱、照射时间长短有关。轻者表现为界限清楚的水肿性红斑,有灼热及刺痛感。重者除上述症状外,可发生水疱或大疱,甚至表皮坏死,疼痛剧烈。

防治措施:

1、预防职业性电光性皮炎主要措施是加强个人防护,避免紫外线光源直接照射身体的裸露部位。

2、从业者上岗前应进行体检,在岗期间每年检查一次。凡查出严重的变应性皮肤病,或手及前臂等暴露部位有湿疹,严重皲裂等慢性皮肤病患者不宜接触可诱发或加剧该病的致病物质。

五、电焊工尘肺

电焊工尘肺是从事电焊的工人长期大量吸入电焊烟尘引起的一种尘肺。

主要表现:早期可无症状或部分病人可有食欲不振、恶心、腹胀等消化道症状。有轻度头痛,头昏,记忆力减退,神经衰弱等症状以及咳嗽咽干等呼吸道刺激症状。还可出现气喘、呼吸困难、咳嗽、咯痰、咯血等症状,早期无明显体征,偶可闻干性啰音,合并感染时可闻湿性罗音,并发肺气肿时,可出现叩诊过清音,呼吸音减低等,进一步发展可出现肺实变体征,以及心肺功能不全体征,如心悸、紫绀、呼吸困难、水肿等。

防治措施:

1、改善劳动环境,采取机械化、自动化操作及湿式作业,降低粉尘浓度,减少粉尘损害。

2、加强工作环境通风除尘,对个人加强劳动保护。

3、加强营养及体育锻炼,增强抵抗力。

4、定期查体,做到早期发现,早期治疗,并早期脱离致病环境。

六、沥青中毒

沥青如何使人中毒

在一般的情况下,沥青(煤焦沥青和石油沥青)中毒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引起的:

一、由于沥青中的挥发性物质在常温下的挥发,以及因沥青加热所发出的烟气接触人体表皮或粘膜,便会引起中毒。在油毡的制造过程或熬炒沥青时,易发生此类中毒。

二、沥青(特别是较硬沥青)的粉尘附着在人体表皮上,便会堵塞皮肤的毛囊而引起皮肤中毒。在碎沥青的堆积或包装过程中,易发生此类中毒。

三、沥青(特别是软沥青或熔融的沥青)直接粘附在皮肤或粘膜上而引起中毒。

沥青中毒的症状:

一、急性中毒:急性中毒的作用,即光感作用。光感作用是由于某种物质与光的照射共同作用于人身体时,能使人体发生特异的疾患。这种因光能的病原作用就叫做光感作用。

沥青的光感作用主要决定于沥青中含吖啶的多少。煤焦沥青含有吖啶,其光感作用较强;石油沥青中似

不存在吖啶,故其光感作用极小。

工人在太阳光的直接照射下做数小时的沥青(尤其是煤焦沥青)工作,身体裸露部分沾染了沥青粉尘或烟气,因光感作用的结果,即易发生急性中毒。急性中毒的一般症状是:急性红斑、皮肤炎及眼炎,或引起全身症状(如头痛、恶心、倦怠、体温上升等)。

二、慢性中毒:经常与沥青接触的工人,虽然是少量的接触,或者在开始时并没有明显的中毒现象,但是长时间以后,由于毒物的继发性作用,便形成慢性中毒。在此种工人(如焦油车间工人)的皮肤上常常出现粉刺、黑痣、毛囊炎、落屑及脓包等现象,甚或引起角化症、乳头瘤及上皮肤癌等症状。由于接触沥青所引起的"皮肤瘤"发病很慢,往往容易被人忽略,但这正是职业病的预防上所应注意的问题。

防治措施:

沥青虽然对工人身体健康有害,但只要能找出发生中毒的原因,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是完全可以防止中毒的。预防沥青中毒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操作过程机械化是预防沥青中毒的根本措施。在装卸、搬运、使用等操作过程中,尽可能使其机械化或以其它机械代替人力作业。

二、在沥青加热过程中应在通风不良的场所安装局部通风、抽气装置,以消除沥青的烟气与粉尘。

三、为了避免沥青与人体直接接触,除了用机械装卸以外,还应当注意沥青的适当包装:液态沥青用铁桶。

四、除采取以上措施外,还应发给工人足够的防护用具:

(1)对担任沥青或含沥青制成品的装卸、搬运工作的工人,应发给以下的防护用品:1.工作服,2.防护眼镜,3.防尘口罩,4.手套,5.工人应当穿着鞋子工作,不得赤足,为了避免沥青粉尘从鞋口灌入,应发给帆布鞋盖。

(2)熬炒、混拌沥青以及在加热情况下使用沥青的工人,应发给以下防护用品:1.工作服,应能防止液体飞沫的沾染及粉尘的侵入。2.防护眼镜,不应使用遇热即易熔解的化学玻璃片;为了防止厚玻璃表面遭受灼热沥青飞沫的损坏而影响视力,应在其前方嵌一层薄玻璃。3.过滤式呼吸器,以防沥青挥发出的气体吸入口、鼻。4.帆布做的长手套。5.帆布鞋盖。铺垫柏油路面的工人最好穿木底靴,以防足底为热沥青烫伤。

中国建设报2013-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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