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南京市职业病防治院!
来院线路 加入收藏
非营利性职业病防治机构
医疗、工伤保险定点机构
医院动态
医院新闻
行业新闻
热点公告
法律法规
 
行业新闻 当前位置:首页 >> 医院动态 >> 行业新闻
 
电子行业基层职业病防治工作现状分析
发布时间:2014/4/28  来源:南京市职业病防治院  浏览:4089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颁布实施,我国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轨道,使职业卫生工作有法可依,卫生行政部门加大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全社会的职业卫生法律意识的提高,职业病相关卫生机构的资质认证工作的开展,必然促使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日趋规范化,政府管理、企业自律、群众监督三方面的有机结合,必将促进职业病防治工作健康发展。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基层职业病防治工作是全盘工作的基石,是防止劳动者发生职业病的最有力保障。我国电子行业企业经济结构面临着多元化重组,企业性质除大型国有企业外,还有合资、民营以及乡镇企业、家庭作坊等中小型企业,电了行业内部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繁多,各类企业中职业病防治工作存在的问题也各有不同,现参考有关文献从以下几方面对电子行业基层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分析。

1各种性质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特点

1.1国营企业职防工作特点

1.1.1具有职防工作经验 此类企业多经营年限较长,基本具有较丰富的职防工作经验,企业职防工作人员多来自技术工人队伍之中,对生产工艺、劳动过程、生产环境及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较全面的了解。

1.1.2通风设备老化 企业由于经营时间较长,设备趋于老化,劳动者生产环境较差,生产车间通风设施陈旧,甚至已停用。

1.1.3老职工多 企业职工各年龄段都有,老职工较多,接触职业病危害时间较长,易罹患职业病。

1.1.4职防工作经费不足 很多国有老厂经营效益较差,存在职防工作经费问题。由于经费不足,职业健康检查及工作环境职业病危害检测工作就不容易实施,体检率低,正式职工做体检,临时工、协作工不做,或是不按照体检周期做,或是从事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职工轮流做体检。由于经费不足,防护用品也不能到位。

1.1.5职业危害防护意识差 工作人员文化素质较低,职业病防护意识薄弱,现场检测时常能看到两种反常现象。一种情况是故意制造较平时正常工作时恶劣的现场环境,该关闭机罩的不关闭或故意扬尘等;另一种情况是拒绝防护措施,认为戴口罩工作弊气,戴耳塞不舒服,将焊接器件靠近集烟器工作起来不方便等等。他们一方面希望得到企业的重视,可以改善环境,得到多一些的补贴,另一方面由于知识层次较低,又缺乏防护意识。

1.1.6人员变动大,体检率低 许多国营老厂面临改制,由于企业改革发展的需要,生产线较短时间内就有很大变动,随之而来的人员变动也很大,很频繁,有时年初制定的体检规划的人数,到体检时只剩下很少一部分的人了,生产线的关闭,导致企业工人转岗、下岗的情况不少,离岗时、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疏漏很多,职业禁忌证不能及时发现,潜在的职业病患者流向社会。

1.2合资企业职防工作特点

1.2.1通风设施完好 此类企业多数资金雄厚,硬件设施较先进,建厂时经过“三同时”审查,工作环境较好,通风等必备设施完好。

1.2.2管理理念和生产工艺先进 管理理念与世界接轨,注意环保,相应的有利于改善生产环境,客观地保护了作业职工避免接触过高浓度、强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生产工艺先进,例如有铅焊膏无铅化可以从根本上消除铅及其化合物对人体造成的危害。

1.2.3人员更换频繁,远期危害无法长期跟踪 作业人员岗位更换频繁,合同签订时间一般为1a,很多企业都不再续签,而去招聘新的员工,客观上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时间短,不易造成职业病,但在某种程度上,对一些可能对人体造成远期危害的因素无法长期跟踪,例如粉尘作业,发病可能在10~15a之后,企业有可能逃避许多责任。

1.2.4岗前职业病危害防护培训不够 很多企业招聘外地务工人员时,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工作做不够,未能将危害及防护详尽地告知作业者,导致职业病的发生。

1.2.5用人年轻化有利有弊 用人年轻化,使得产生“健康工人效应”,并且对于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依从性较好,可以很好地佩戴防护用品,防护较好,故体检不易发现问题。但对于处于生育年龄的人来说,对子代的影响不好估计。有些合资企业还有雇用孕妇及未满18岁未成年人从事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情况。

1.2.6作业人员工作强度大,职业相关疾病多 为追求经济效益,此类企业作业人员普遍工作强度大,体检过程中发现许多工人身体处于亚健康状态,在此情况下,容易罹患职业病,并且由于工作强度大,作息安排不合理,并且不注重生产过程的人类工效学问题,造成劳动者心理紧张,使得职业相关疾病多发,如职业性下背痛等。

1.3私营企业及小型企业职防工作特点

1.3.1对职防工作不重视 由于规模较小,此类企业对于职防工作不重视,通常无专职的职防工作人员,对职防工作认识不足,不了解可能发生的职业病危害。

1.3.2不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和环境监测 有些企业为了节省开支,躲避检查,不顾及劳动者生命安全,职业健康检查及环境监测工作几乎为空白。

1.3.3无通风设施 有些作坊式家庭型小作业环境简陋,狭小,通风不良,或者根本无通风设施和防护措施。

1.3.4作业人员多数缺乏起码的防护知识 作业人员对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一无所知,极易罹患职业病,而且患病后常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频布后的状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颁布以来,由于法律的制约,越来越多的认识到自身的责任及对劳动者需承担的义务,成立了专门的职防工作体系,在每个年度开始各企业均要填写职业卫生信息档案卡,开展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OHSAS18000认证工作,使职防工作较以前容易开展,卫生队伍的规范化和科学化,也提供了更完善的服务与管理,但是还存在很多问题,以致于全国每年职业病及急性职业中毒仍有很高的发生率、每年职业病新增70万人,对于基层职业病防治工作来说,任重而道远。目前存在的问题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企业领导决策层的重视程度远远不够 某些企业领导职业卫生观念薄弱,没有把职防工作当作企业的自主行为,没有充分认识到职防工作重要性,不了解职业病防治面临的严峻形势,只片面强调产出及效益,不愿把资金投入到改善工人作业环境方面,忽视劳动者健康对于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企业发展的积极作用,有短视行为。

2.2职防工作人员的责任心不强 部分企业职防工作人员有的迫于领导的压力,考虑经费的问题,为降低体检费用,瞒报有害作业人数,不给工人配发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不能为劳动者争取权益,使职防工作难以很好地开展。

2.3劳动者本身职业病危害防护意识差 部分从事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文化素质偏低,本身健康防护意识薄弱,企业职业卫生宣教工作不到位,岗前告知、岗前培训工作及职业病危害场所获救标识的张贴工作落实不好,也客观地造成了劳动者对所从事工作的危害一无所知,加之在利益驱动下,即使作业环境很恶劣,仍然继续工作,不懂得或无力维护自己的权益,致使近年来新发职业病病例数逐年增多。

2.4职业卫生监督机构执法力度不够,监督范围不广 有许多小作坊式的企业得不到监督,不能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而这往往是事故的多发的段;企业则得过且过,不发生严重问题就不采取措施,近几年屡屡发生的严重的职业病问题多发生于小型企业。所以,卫生行政部门一定要重视基层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以最大限度杜绝职业病的发生。

总体上看,部分中小型企业由于资金不足,职工文化素质偏低,生产技术较落后,缺乏职业卫生服务与管理的有效模式,职业卫生安全问题较突出。电子行业目前尚存在相当一些工艺落后、职业危害明显的企业,尘肺、化学中毒、工伤等职业性病伤依然威胁着劳动者的健康和职业生命质量。
做好职业病的前期预防工作,对新建项目要严格履行“三同时”审查、验收工作,从源头上消除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随着科学的发展、技术的进步,一些职业病危害被注意、被了解、被控制消除,但另外还有许多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尚不被重视了解,对人体造成的危害尚不清楚,这也是基层职业病防治工作中面临的新问题。

无疑,我国的职业卫生立法,必将极大的地推动依法实施职业卫生与安全服务与管理,加快与国际社会同步发展的进程。“人人享有职业卫生”全球性战略目标,已得到我国和世界各国的广泛响应。《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出台,将依法确保所有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并依法实施监测、监护的保障机制。

信息产业报

关闭本页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交通线路 | 办事指南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2012-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南京市职业病防治院 版权所有
医院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4号 联系电话:025-85411810 025-85411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