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院长、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医保、工伤保险管理、干保管理工作。 2.负责与各级医保、工伤保险、干保管理部门及经办部门的工作联系。及时传达落实相关政策,制定与政策法规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维护各项基金在医院的合理使用。积极配合各级管理部门对医院开展的医保、工伤保险、干保工作的督导检查及飞行检查。 3.严格控制不合理的医疗费用增长。根据各类《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等规定,对相关科室基金费用控制指标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向超标的科室进行提醒、督促纠正。 4.督促检查全院各科室医保、工伤保险政、干保政策执行情况,对违规行为及时调查,并向领导提出处理建议。 5.严格执行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对招标、采购、结算政策的落实进行监督。 6.负责医保、工伤保险、干保政策宣传及培训。 7.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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