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遵守《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及上级部门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 2.行使内部审计职权,做到独立、客观、诚信、勤勉,保持廉洁并遵循保密性原则。 3.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并有相应的落实措施。 4.对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 5.对本单位预算内、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6.对本单位内设机构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7.对本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修缮项目及其效益进行审计。 8.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进行评审。 9.对本单位对外经济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情况进行评审。 10.负责与政府审计机关、社会审计组织的协调工作。 11.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的其他审计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