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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性有害因素对女性健康的影响
发布时间:2017/6/21  来源:南京市职业病防治院  浏览:4665

我国女性参加社会生产劳动的人数逐渐增多,据资料,截止到2010年10月,全国女职工总人数达1.37亿,大约占全国从业人员总数的44.8%。另外农村还有2亿多女性参加农副业生产劳动,女性已成为推动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

职业性有害因素对女职工的危害不仅在于女职工本身,而且可能会对女职工的生殖功能产生不同程度的损害,从而影响子代的健康,最终关系到整个国民健康素质水平,因此加强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是整个社会应予以重视的问题。

一、职业性有害因素对女工健康的影响类型  

由于女职工的特殊生理和解剖特点,决定了职业性有害因素对女职工影响的特点。职业性有害因素对女职工健康的影响有4种类型:

(一) 对健康的影响无性别差异,如矽尘对男女职工均可引起矽肺。

(二) 对女工易产生危害,如女性造血系统对铅毒作用的反应性较男性敏感,镉在肾脏系统的储留也比男性多。

(三) 对男性的影响小,对女性的影响大,如卡车驾驶职业。

(四) 女性特殊生理周期(月经、妊娠、更年期等)时对职业性有害因素更敏感,可能引起月经紊乱、不良妊娠结局等。

二、职业性有害因素对妇女健康的影响  

(一) 重体力劳动及职业性有害因素对女性健康的影响  

1、从事重体力劳动特别是负重作业时,由于腹压增高,盆腔内生殖器受压发生移位,导致子宫后倾,子宫下垂,严重者发生子宫脱垂,农村发生率高于城市。

2、对未成年女性,长期参加重体力劳动,以及自幼参加体育训练的女性运动员,可影响骨盆的正常发育,引起骨盆狭窄或扁平骨盆。

3、孕妇从事较重的体力劳动,易导致流产、早产的发生,胎儿发育迟缓及胎儿或新生儿死亡率增高。

4、 长期负重可引起女职工月经失调,出现痛经、月经过多或月经不规则等。

5、负重作业导致女职工慢性关节疾病较多,如慢性腱鞘炎、肩周炎、腰痛等较常见。 

(二)职业性有害因素对女性生殖功能的影响

1、对月经功能的影响。多种职业性有害因素可引起月经异常,包括噪声、振动、重体力劳动,以及多种化学物质如铅、汞、二硫化碳、苯系化合物、汽油、TNT等。一般多表现为痛经、月经量异常,且以年轻、工龄短、进厂不久的女职工多见。

2、对生育功能的影响。包括对性腺、胚胎、胎盘的影响,干扰受精、受精卵发育、胚胎发育等过程。

3、对妊娠母体的影响。一方面妊娠使母体对职业性有害因素的易感性增高,另一方面职业性有害因素能促使妊娠及分娩过程中并发症的发生。

4、对新生儿、乳儿的影响。孕期及产后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均可导致新生儿及乳儿发生中毒等危害。 

三、保护女工身体健康的主要措施

(一)贯彻执行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政策

我国对妇女劳动保护非常重视,建国以来公布了一系列与女职工劳动保护有关的法规和条例,如《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贯彻执行国家保护女职工的法规和条例是做好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保证。

(二)合理安排女性劳动,做好女性特殊生理周期劳动保护

1. 合理安排女性劳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女职工不宜从事(一)矿山井下作业;(二)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三)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作业,或者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

2. 做好女性特殊生理周期劳动保护。做好女性月经期、孕期、围产期、哺乳期和更年期的五期保护,其中前四期在我国的法规中已有明确规定,需要从事劳动保护和劳动卫生的专业人员、医务人员共同协作贯彻执行。 

(三)改善生产环境的劳动条件

通过技术改革和管理从根本上消除职业危害,改善劳动条件,使作业环境更安全。 

(四)宣传和普及女性劳动卫生知识

(五)将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与妇幼保健工作密切结合

(六)开展女性劳动卫生职业医学科学研究工作

                                          (健康教育科 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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