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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
发布时间:2018/10/16  来源:南京市职业病防治院  浏览:4969

职业病危害因素按其来源可概括为三类:

1. 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

(1) 自然环境因素的作用:如炎热季节高温辐射,寒冷季度因窗门紧闭而带通风不良等;

(2) 厂房建筑或布局不合理:如有毒工段与无毒工段安排在一个车间,厂房矮小、狭窄,设计时没考虑必要的卫生技术设施,如通风、换气或照明等。

(3) 由不合理生产过程所致环境污染,或者不当管理所致的危害。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往往同时存在多种有害因素对劳动者的健康产生联合作用。

2. 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

(1)化学因素:生产性毒物,如铅、苯系物、氯、汞等;生产性粉尘,如矽尘等。

(2)物理因素:主要为异常气象条件如高温、高湿、低温等;异常气压如高气压、低气压等;噪声及振动;非电离辐射如可见光、紫外线、红外线、激光、射频辐射等;电离辐射如X射线等。 

(3) 生物因素:如动物皮毛上的炭疽杆菌、布氏杆菌;其他如森林脑炎病毒等传染性病原体。 

3. 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

(1) 劳动组织和制度不合理,劳动作息制度不合理等;如劳动时间过长,特别多见于检修期间,有的一天工作10-12小时,连续十天半个月,甚至更长时间,如果组织不当则不利于员工的健康。 

(2)精神(心理)性职业紧张;多见于新工人或新装备投产试运行。 

(3) 劳动强度过大或生产定额不当,不能合理地安排与劳动者身体状况相适应的作业;超负荷的加班加点;检修时工作量往往过大。 

(4)个别器官或系统过度紧张,如光线不足使视力紧张等。 

(5)长时间处于不良体位或姿势,或使用不合理的工具劳动,如检修过程中的铆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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